业务名称:工伤认定申请
办理时间:受伤职工自受伤之日起30日内提交材料,全年可办
办理地点:主楼A1207
联 系 人:陈老师
联系电话:89733736
文件依据:《工伤保险条例》
办理流程:
1. 自受伤起(或伤势稳定后)30日内,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及准备申报材料,提交至人事处保险科。遇有特殊情况,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,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。
2. 由人事处提交至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审批,30日内反馈结果。
3. 下发受理决定书及工伤证。
材料清单:
序号 |
项目 |
备注 |
1 |
授权委托书 |
受伤职工本人在委托人处签名(受伤职工工亡的,请家属在委托人处签名,并附家属与受伤职工的关系证明,如结婚证、户口本复印件),单位经办人在受委托人处签名。 |
2 |
工伤认定申请表(见附件) |
1、请按样表填写(见附件),附受伤职工一寸彩色照片两张,贴在一张表上即可。 2、此表为一张A3纸正反面打。胱⒁飧袷。 3、一式两份。 |
3 |
工伤认定信息所需其他信息(见附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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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受伤职工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|
查看原件,留复印件。 |
5 |
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|
查看原件,留复印件。 |
6 |
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 |
1、经住院治疗的,附住院病历复印件;门诊治疗的,附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;急诊治疗的,附急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。 2、查看原件,留复印件。 |
7 |
证明材料及证明人身份证、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|
1、请按证明材料样式手写证明材料(见附件)。 2、非现场目击证人提供通话记录截屏。 |
8 |
其他材料 |
1、上下班路上交通事故的,附单位开具的上下班证明原件(或考勤记录)、上下班路线图及居住地证明原件(居住地所在的社区、街道、公安部门出具均可)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(查看原件,留复印件),并确认交通事故是否复核(见附件)。 2、受到暴力伤害的,附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(查看原件,留复印件)。 3、工亡的,附抢救记录、死亡证明(查看原件,留复印件)。 4、单位组织活动的,附活动通知、名单等材料(查看原件,留复印件)。 5、因工外出的,附考勤记录、外派证明等材料(查看原件,留复印件)。 |
工伤证下发前的医疗费用,需由受伤职工垫付,待工伤证下发之后,将票据交至社保中心报销。